银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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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财经学院银龄教师招聘启事

为贯彻落实《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教师〔2023〕6号)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4号),根据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战略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退休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和青年教师传帮带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春财经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始建于1988年。学校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类专业为主,设置经、管、法、文、理、工、教7大学科门类,开设会计学、金融学、数字经济等31个本科专业,下设11个学院、3个教学部,在校学生12000余人。学校历经35年发展建设,已成为吉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A类高校省内民办高校唯一)。在教育部“双万计划”建设中我校入选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和7门“国家级一流课程”总数量位居全国民办高校第一名在中国校友会民办大学综合排名连续三年位居全国10强、吉林省首位2023年软科民办财经类高校排名位居全国第6名,稳居中国顶尖应用型大学行列

二、招聘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立德树人、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好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高校工作经历,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3.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感,认同民办学校文化及办学理念;

4.按国家相关规定正式办理退休或提前退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8周岁,博士学历银龄教师优先聘用;

5.身体健康,甘于奉献,能全职工作,胜任岗位要求。

三、专业需求

四、工作职责

1.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等

2.担任青年教师导师,发挥师承效应,形成学科和专业梯队。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我校青年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

3.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完成相应工作量。

五、福利待遇

1.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合同,享受银龄教师工资待遇,按月发放;

2.聘期内以长春财经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教科研成果享受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

3.长春市外“银龄教师”,聘期内由学校提供教师公寓。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31-84529153

0431-84529122

人:周老师、王老师

简历邮箱:rsc4529153@163.com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区擎天树街58号长春财经学院人事处

七、重要声明

1.我校除高校人才网之外,从未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进行招聘活动。请广大求职者保持警惕,认真核实任何未经我校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以免受到虚假信息的误导而上当受骗。

2.我校的招聘工作统一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所有的招聘信息都将通过我校官方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不存在任何中间环节,全程由学校人事处专人负责,并且整个招聘过程中不会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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