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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晓旭等首批26名超过最长休学年限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5日丨 文章来源:教务处丨 编辑:时 杨丨 点击:4,600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5日
文章来源:教务处丨 编辑:时 杨丨 点击:4,600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长春财经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长财院[2016]101号)第三章第四节第三十一条:“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因病经学校批准,可连续休学两年),累计不得超过两年”、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退学处理:(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经复查不合格的”之规定,经2023年4月24日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晓旭等首批26名超过最长休学年限学生退学处理。现通过长春财经学院网站予以公告。

请王晓旭等26名学生在2023年5月11日前到学校办理退学手续,如对学校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仲老师

电 话:0431-84547980

公告日期:2023年4月26日—5月11日。

特此公告。

附件:王晓旭等26名学生退学名单.pdf

长春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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