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部门
您当前位置: 长春财经学院官网 > 党群部门
长春财经学院官网 > 党群部门

校团委

校团委是在团省委、团市委的指导下,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的青年群众组织,是校党委联系团员青年、领导青年工作的重要纽带和渠道,肩负着培养青年共产主义者和优秀学生骨干队伍,拓展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的任务。

校团委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校团委的工作计划;召开团委会和分团委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对阶段性的工作进行组织、安排和实施。

2.积极发挥团组织的党的助手和先锋模范作用,生动活泼地开展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领青年思想。

3.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健全团组织工作和学习制度,抓好团员教育管理、团干部培训和“推优”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团干的管理和考核。

4.针对青年特点,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服务青年成长成才。

5.积极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和自愿服务活动等第二课堂活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6.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努力营造高品位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7.督促、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参与学校有关事务的民主管理,切实发挥共青团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做好青年教工团的工作,切实发挥青年教职工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

9.做好团的各项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共青团的影响力。

10.做好团委有关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团内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11.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Copyright © 长春财经学院   技术支持 : 猿狮网络工作室